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汇编
一、政策内容
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九类人员:城镇登记失业人员;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;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;贫困家庭(包括低保家庭)子女;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;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;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;戒毒康复人员;省委、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。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(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、培训合格证书),给予职业培训补贴。
二、政策对象
全市16周岁至法定劳动年龄(女16-55岁、男16-60岁)内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子女、毕业年度(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,下同)高校毕业生(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)、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,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,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。
参与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,根据专业不同免部分学费和学费全免。
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(带原件核验)
1、到培训机构咨询或电话咨询。
2、到培训机构、鉴定机构申请报名,填写登记表,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登记照片,并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培训专业或鉴定专业。
3、按教学机构要求参加培训。
4、参加结业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,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,同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。
5、服从培训机构统一安排,到企业参观,根据综合因素推荐就业。
鄂州市临空城职业培训学校
0711-3876826
地址:鄂州市鄂城区樊川大道14号